一、法令依據

本更新單元依擬定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街廓細部計畫案明定適用「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且於96719府都新字第09630567100號函所示,核准本案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計畫案,因此都市容積獎勵申請項目、額度及比例,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檢討。

二、申請獎勵容積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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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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